方城法院开展基层法庭观摩活动|世界报资讯

发布时间:2024-05-09 1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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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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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发挥人民法庭的示范引领,提升人民法庭的建设和工作水平,5月7日,方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人民法庭观摩活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韩强,省人大代表郑海鸥,清河镇党委书记陈颖娜,县人大代表李学霞、蔡永胜,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人民法庭庭长等组成观摩团来到清河人民法庭,对清河法庭进行示范观摩。

方城法院开展基层法庭观摩活动

观摩团实地观摩了清河法庭的家事调解室、干警活动室、办公区、智能化审判庭、文化墙及民法典长廊等基础设施,又先后到清河法庭参与诉源治理创新举措示范点清河镇门庄村调解中心、清河镇草场坡村婚姻家庭案件诉调对接中心进行了观摩,了解了法庭的基础设施、文化建设和创新品牌打造情况。

观摩团对清河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和创新巧用“法庭+村委”、“法庭+妇联”、“法庭+基层调解组织”、“法庭+代表委员”的“联村法庭+”工作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开展诉源治理等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

方城法院开展基层法庭观摩活动

座谈会上,清河法庭庭长许冬梅介绍了清河法庭诉源治理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各人民法庭庭长围绕观摩活动和各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下步工作安排。

与会的人大代表对方城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表示充分肯定,高度赞扬了方城法院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家事纠纷调处、诉源治理等方面采取的多项创新举措,同时从加大基层普法力度、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就下一步人民法庭工作开展,李文科院长指出,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迫切需要,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是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基层堡垒。要切实转变思想,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

二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推动人民法庭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参与基层治理意识;要强化调解理念,建立大调解格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扩大巡回审判方式的适用,拓展人民法庭的功能空间;加强诉源治理,推动辖区降低“三量三率”。

三要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审判管理,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坚持质效并重,在提升案件质效上下功夫、见实效,以效率促质量,进一步强化审限管理;要紧盯一审服判息诉率、发改率等核心指标,加强条线指导,力促案件一次性优质办结,促进审执质效取得新的提升 。

四要强化党组织建设,努力在提升队伍素质上狠下功夫。要全面加强法庭党支部建设,严肃政治生活,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法庭干警忠诚干净,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法庭干警的综合能力。(供稿:程远景 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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